© 2020 深圳大财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2243号-1 股市风险起伏变幻莫测,提醒投资者需谨慎操作!
2、甲乙双方通过上述方式接受本协议且丙方审核通过时,本协议立即成立;协议成立的同时甲方不可撤销授权,丙方将委托资金划转至给乙方操作的股票交易账户。
3、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及深圳市大财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旗下《大财配资》有关规则的约定对委托资金和相关费用进行划扣和支付,并由丙方代为收取乙方支付的有关款项。
1、乙方应根据《委托管理资金协议》的约定支付保证金到丙方指定账户,并及时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追加保证金或将赢利部分资金转成保证金,应通知丙方确认。
2、乙方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资金本金和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如乙方未及时付清任一笔款项,丙方有权从该笔委托资金对应的股票交易账户内平仓出金或修改密码限制买卖,然后从该笔委托资金对应的保证金中直接收取拖欠的款项,如果该笔委托资金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丙方有权从乙方其他委托资金的保证金中抵扣。
4、乙方授权丙方,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丙方无论是否事先通知乙方,均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划扣乙方应付欠款。本授权委托在本协议法定 诉讼时效内不可撤销。
1、委托资金利率以《委托管理资金协议》约定为准,利息收取日以用户注册充值后进行配资成功之日算起。
2、委托期限:委托金额和期限以《委托管理资金协议》为准,乙方可以随时申请结算配资进行清算。
3. 利息支付方式为:
每月先付后用,即第一个月的利息于乙方开始使用委托人资金的前一日支付,第二个月的利息于乙方使用委托人资金满一个月之日支付,以此类推(遇节假日应 提前支付),乙方应提前将当月利息支付至丙方指定的账户,由丙方按时将利息转为支付给甲方。
4、如乙方延期支付利息的,丙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直接将股票交易账户内的股票平仓转帐,并按拖欠利息总和的每日0.1%收取滞纳金。如果丙方在卖出股票品种收取利息、滞纳金后,股票交易账户内的总资产达到警戒线或平 仓线的,按本协议警戒线、平仓线条款执行。
5、在委托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使用股票交易账户进行交易或造成股票账户不能进行交易的,乙方都应向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
1、当股票交易账户的总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大于委托资金和保证金的总额时,视作股票交易账户的盈利归乙方取得,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将盈利部分转至乙方账户,超出操盘资金的盈利可提取,最低1元,工作时间随时可以申请结算提现,甲方接受盈利出金的时间为每天的工作时间,资金及时处理,及时到账,支持节假日出金。丙方应在收到乙方出金通知之日当天内完成转账,如因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原因而未能在当日完成转账的除外。
2、停牌股票的处理:协议账户出现停牌股票,到期后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者放弃。继续持有则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直至股票复牌,如果放弃持有,选择以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作为计算价格对停牌股票进行清算。停牌股票处理办法可详见公司关于股票配资注意事项的内容。
3、配资期限到期后,客户可在缴纳管理费用后自动续期。
4、委托期满或本协议终止,乙方以充值保证金为限,如还有未收取部分,甲方不再进行追偿。
5、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将委托人的委托资金归还给甲方。
6、甲乙任一方若对资金划转有异议的,可以向丙方提出异议申请,由丙方配合查询三个月内转账信息。
会员一切交易行为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为个人行为。深圳市大财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旗下《大财配资》不参与任何客户投资行为,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